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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
合同必须签字并且盖章以后才有效么?
2017年2月15日
广西南宁专业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fcgxjzwql.cn/
《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该条中的签字与盖章之间是选择关系,即当事人既可以只签字而不盖章,也可以只盖章而不签字,也可以既签字又盖章。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行为既可以同时同地完成,也可以异地完成。在异地完成情况下,以最后一方当事人完成签字或盖章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
文章来源:
广西南宁专业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律师:
韦巧练
[南宁]
广西能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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