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巧练律师,广西南宁专业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西能正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一定金额,在履行主合同的义务后,有权要求返还或者折价,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主合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合同是一种担保合同。那么,定金合同的生效需要注意什么定金合同生效后会产生什么法律效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一、定金合同的生效除具备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外还需具备以下特殊要件
定金合同以主合同的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定金合同不能生效,已交付定金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定金合同为实践性合同,以定金的交付为要件
定金的数额应少于合同应给付的款项,其具体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二、定金合同生效后,发生如下法律效力:
定金是主合同成立的证据,交付定金的书面证明可以证实主合同的存在。
定金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定金于合同履行后,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须承受定金罚则,既交付定金一方违反合同所付定金不予返还,收受定金的一方违反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
三、我国法律上的定金为违约定金
定金的效力因定金的种类不同而不同。我国现行法上的定金为违约定金。其在违约定金的一面有预付违约金的性质,它是为制裁债务不履行而交付的。正因为违约定金系制裁债务不履行而交付的,所以当合同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时,任何当事人都不应受到制裁,定金应当返还。违约定金必须在因当事人一方的过错而不履行债务时才发生制裁效力,或者说定金罚则生效;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四、定金是否在任何类型的债务不履行中都发生上述效力呢
一般认为,违约定金仅在债务人拒绝履行和不能履行两种情况下发生罚则效力,逾期履行和不完全履行发展到不能履行时产生罚则效力,否则不发生不再返还或双倍返还的效果。但也有例外,如原《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17条第6款和第18条第6款规定,供方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的,应加倍偿还不履行的部分的预付定金;需方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的,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以上就是关于我国法律上定金的生效和法律效力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你更好的认识定金的法律概念,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在网站上咨询相关合同法律师。
在日常生活我们经常要与人做交易,虽然我们大部分的时间都是消费者,但是我们也可能会出售自己的房屋,我们在进行金额比较大的买卖活动时,为了保险都会与对方签订买卖合同,但是合同都有一个生效要件,那么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合同的生效是合同法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它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它使合同发生了法律效力,能够使当事人达到其所期望的效果,而且在于它与一系列的合同制度有着紧密的联系,如与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常常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就是要使合同产生拘束力,从而实现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利益,如果合同不能生效,则合同等于一纸空文,当事人也就失去了订约目的。
对行为人资格的考察。只要行为人在合同的订立到生效之前这个阶段中即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没有必要要求其在整个过程中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对行为人意思表示的考察。合同自由原则是合同法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当事人可以通过与他人订立合同为自己设定权利和义务。在合同生效之后,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对合同内容的考察。主要是从合同的适法性方面来进行考察。合同的内容是由权利、义务条款构成的,是当事人意志的外在表现。只有当事人的意志通过某种外在形式表现出来时,我们才可以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对合同标的的考察。合同的标的是合同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的一系列权利和义务都是围绕着合同的标的而订立的。如果合同的标的不确定、不可能,那么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根本无法得到实现。
对合同的形式的考察。公示与交易是不同的,应当加以区分。公示方法属于物权变动的范畴,是否完成公示,原则上不应当影响到交易本身,而只是影响到物权的设立和转移。公示本身以合意的有效存在为出发点,其指向的目标是物权变动,但其本身不能决定合同的效力。如果采纳了登记与交易分开的观点,只要当事人之间达成了合意,即便没有完成登记手续,也应认为合同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在事后补办登记手续。这就可以促进许多交易。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自订立合同之时成立并生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认定无效。
综上所述,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分为两种,一种是动产的买卖,还有一种是不动产的买卖,对于动产的买卖需要对行为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如果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那么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不动产的买卖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以上就是;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