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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
什么叫承诺的效力和承诺失效
2018年3月15日
广西南宁专业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fcgxjzwql.cn/
承诺
的
效力
。
承诺
通知
到达
要约
人时
生效
。
承诺
不需要
通知
的,根据将近易习惯或者
要约
的要求作出
承诺
的行为时
生效
。
承诺
的
生效
亦采取到达主义,与
要约
相同。
承诺
生效
时合同成立,
承诺
生效
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承诺
的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
要约
人接受
要约
所做的答复不发生法律
效力
:a.
承诺
撤回。
承诺
人可以发出
承诺
后又撤回
承诺
,但撤回
承诺
的
通知
应当在
承诺
通知
到达
要约
人之前或者与
承诺
通知
同时到达
要约
人。b.
承诺
逾期,
要约
方没有认可其为
承诺
。
文章来源:
广西南宁专业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律师:
韦巧练
[南宁]
广西能正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fcgxjzwql.cn/news/view.asp?id=90898337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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