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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如何签订实习协议 格式条款的法律风险

2021年2月12日  广西南宁专业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fcgxjzwql.cn/

  韦巧练律师,广西南宁专业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西能正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应届毕业生如何签订实习协议

  核心内容:应届毕业生实习需要签订实习协议,实习协议有什么基本内容和附加条款呢实习协议的基本内容主要有基本信息、报酬、工作内容、意外风险这些合同内容。另外会附上一些条款,如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等等。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应届毕业生实习协议的基本内容和附加条款。




  1、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协议双方的必要资料,如实习生姓名、证件号码、单位名称。为了避免争议发生时,无法联系到当事人,实习协议上最好还要有实习生的联系地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联系地址。同时,实习生要注意与自己签署实习协议的单位是不是合法设立的单位。


  2、报酬:在具体的权利义务条款中,实习要落实的要点之一是实习有没有报酬。有些实习是没有报酬的,单位完全是提供实习生一个实习的机会。如果提供报酬,实习协议上必须明确约定报酬的标准和支付方式。比如,报酬按天计算,来一天给100元,或者按月结算,每月报酬1000元。除此之外,报酬何时以何种方式支付也很重要。很多单位的报酬计算周期长,比如4月工作完,要到5月15日才给报酬。这样的情况,最好在协议中表述明确。


  3、工作内容:协议中约定工作内容是一个好做法。实习生到雇佣单位,往往缺乏经验,难以做一些技术含量高的工作。雇佣单位难免将一些打杂的活交给实习生完成。事先约定清楚,让实习生心理有个准备。不想做就不参加实习,如果接受了就要把工作做好。








格式条款的法律风险

  格式条款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实践中,如果格式条款存在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加重对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由此可见,格式条款容易存在无效的法律风险,下面由在本文整理介绍。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实务合同关系中多存在格式条款,如出卖方的销售合同条款、出租人的租赁合同条款等。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易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规定,如果格式条款存在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加重对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如果企业利用制定格式条款的优势而将条款制定的极其不公平,使相对方无法保护权益的,很容易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39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40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加重对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41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