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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
特殊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条款
2018年1月25日
广西南宁专业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fcgxjzwql.cn/
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合同履行地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则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的履行地。
在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中,合同履行地是租赁物的使用地,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补偿贸易合同中,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的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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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广西南宁专业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律师:
韦巧练
[南宁]
广西能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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