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专业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合同履行

关于履行地点约定不明

2017年11月4日  广西南宁专业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fcgxjzwql.cn/
关于履行地点约定不明 
 
履行地点,是指债务人应为履行行为的地点。在履行地点为履行,只要适当,即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在其他地点为履行则否。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